被查单位:宁波大榭开发区协通物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330206254116687
稽查单位: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一、主要违法事实:
2005年10月,宁波大榭开发区协通物资有限公司采用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线材),货物于同期发出,已实现应税收入76510.80元(含税),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11116.95元,已造成偷税事实。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所偷税款80%的罚款计8893.56元。
宁波大榭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二月七日
◇ 点击查看更多
相关信息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首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