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会议精神,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将继续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就做好2007年度我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国税收调查是直接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税收工作、财政工作乃至国家经济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鉴于这既是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又是一项对税政综合业务、财务会计业务、计算机操作水平、工作组织以及责任性要求都很高的综合性工作,调查内容涉及与企业有关的所有税种。为此,各有关企业务必提高认识,按照调查工作要求,抽调责任性强、业务精通的财务人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的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调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财务人员要精心准备、认真细致、保质保量地完成数据采集工作,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审核时发现的不合填表说明的问题,我局将通知企业修改,企业认为有特殊情况不需修改的,应将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若审核时发现的计税错误等情况,将移送评估部门进行评估。
二、调查范围:为了保持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并适当提高其代表性,按照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相关文件规定,今年调查对象仍由抽样调查企业和重点调查企业组成,重点调查企业分别按以下要求确定:
1.所有2007年度发生出口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包括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专业外贸公司);2.所有使用百万元版以上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3.在本地区注册登记的由国税机关监管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4.所有2007年度新开业的一般纳税人工业生产企业;5.所有享受增值税减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一般纳税人,以及主要的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并同时保证调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规模不少于我局增值税入库数的70%、且不少于我局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10%。有关调查企业名单附后(共234户)。
三、调查指标体系的基本情况
全国税收调查指标体系包括反映调查企业属性的企业信息表、反映调查企业税收财务等数据的企业表和反映调查企业提供增值税应税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货物劳务表。其中信息表有24项指标、企业表有258项指标、货物劳务表有34项指标。
为方便纳税人填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减少基层税务机关工作量,增强调查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对2007年度税收调查指标体系作适当调整。在信息表中,增设“加工贸易企业的分类代码”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代码”;按照增值税免税、减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的内容细化了“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在企业表中,增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关调查指标。
四、时间要求:2007年度税收资料调查数据填报工作,各企业要及时布置落实,税收资料调查报表向各管理员领取,在2008年4月30日前务必将填报的审核无误的调查表上报给管理员。该调查表的上报等同于企业其他纳税申报表,纳入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范畴进行管理,对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调查表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其它事项
调查软件使用NTSS,有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大榭国税局网址(http://dx.nbtax.gov.cn)下载中心下载调查软件和填报说明,报送电子数据。或通过武汉新连线公司广域网网址(http://www.sanlink.com.cn)访问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信息专用网页,了解调查工作动态。
联系人:范美红、马宇亮 联系电话:86763456、86763593
邮箱地址:mayuliangdx@mail.nbtax.gov.cn
fanmeihongdx@mail.nbtax.gov.cn
调查软件下载:input_setup.zip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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